明万历一朝四十八年,御窑青花瓷、颜色釉瓷和彩瓷都有很大成就,以青花五彩最为突出。万历二十七年,矿税役兴,厂委开采太监潘相兼理,府佐仍董之。内监驻省,起运时驻镇。万历三十四年,江西矿税太监潘相移住景德镇,专理窑务。他以极端的封建压迫、剥削,激起了和瓷工的极大矛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