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窑窑说瓷】景德镇千年瓷业之帮会习俗

来源:景德镇古窑  发布:窑窑  发布时间:2015-11-16 08:12:03  访问次数:   字体大小:[ ]

 

  所谓行帮,即中国旧时城市中商人、手工业者或其他劳动者的帮派组织,分商帮、手工帮、苦力帮。其中又各有按地域划分的本帮和客帮。行帮常交织有地域和行业两重关系。其办事场所有的称“会馆”或“书院”,有的称“堂”或“公所”。

  所谓行会,是封建社会里城市中的同业组织。大体上分为手工业行会、商人行会两种。行会是封建社会在商品经济相当发展的条件下,手工业者或商人为限制竞争、规定生产或业务范围、解决业主困难和保护同行利益,由同业或相关行业联合组成。
 
 
  景德镇的范围不大,仅“陶阳十三里”。但它却是商贾云集、五方杂处的工商业码头,有所谓“十八省码头”之称。各地人员一多,再加上瓷业行业种类繁杂,因而各种行会、行帮组织也就多了起来。
会馆、公所一般是行会、行帮的活动场所。有的会馆办书院,也有称着书院名字的会馆,还有的书院、会馆并称。景德镇最早的书院是镇市都(镇内)的长芗书院(地点在禅师庵),创建于南宋庆元三年(公元1197年)。清嘉庆二十年(公元1815年),《景德镇陶录》载景德镇图所示,有7个会馆书院,这就是徽州会馆、南昌会馆、苏湖会馆、饶州会馆、都昌会馆、临江会馆、景仰书院。嗣后,由于商寓客旅增多,依地域乡族关系组成的会馆公所以及各地所办书院也逐渐增加。20世纪50年代初期调査,除去古代出现过的长芗书院、景仰长书院、西河讲堂外,仍有24个会馆公所。
 
 
  清代的景德镇瓷业帮会的组织形成可分为三类:
  具有地域特点的“帮”;按职业分工的“行”;家族血缘相结合的“族匠”。其中以具有地域特征的“帮”为主。都帮、徽帮、杂帮被称为三大帮,行帮控制把持了景德镇瓷业。
  行帮行会对外有强烈的排他性和限制性,对内墨守成规,其封建陋规束缚了瓷业的发展。《景德镇陶业纪事》载:瓷业工人“所执之长,各据一帮”,“各据一行,不传他人”,“其业之精者,且仅传其帮,而世守其业。”这是技艺传承方面。在生产方面,如窑业中规定,凡不是都昌籍人开设瓷窑,窑工的工资必须加倍。圆器制坯每天的产量(板数)有限制,不得超额。
但行帮行会同时有积极的一面,适应了当时生产力的发展:
  1.瓷工行帮为维护瓷工利益起过积极作用,保护了瓷工的生产积极性。如近代的窑工自行组织了童仁窑组织,它一发绿牌,柴窑便全部不能开工。五府十八帮一停工,成坯便入不了窑,烧、做两行都要停工。
  2.行帮行会是以县籍乡族为范围来组织的,打破了以往家族世擅技艺的狭小范围,扩大了技艺的传承面。在广阔的国内外瓷器市场的刺激下,以县籍乡族为联系纽带,“工匠来八方”,壮大了景德镇的生产规模。嘉靖年间,陶户多本地人,佣工则多为鄱阳、余干、德兴、乐平、安仁、万年、南昌、都昌人,其中以乐平、鄱阳籍为多。到万历后期,都昌籍人已在瓷业中逐渐取得优势。
  3.在行帮的行规中有许多对稳定发展生产有过积极作用,如维护瓷工利益的“打派头”罢工,“作坊丧事”行规等;管理生产及产品质量的“放排”与“吃蒸菜”等;维护社会公德的,如“砍草鞋”、“损坯赔偿”等。
  行会行帮既多,各行各业的规约也就多,有些规约有文字记载,有的则属口头商订,约定俗成。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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